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徐学军
(2011年2月22日)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以来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十二五”以及2011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成绩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督管理队伍三项建设。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呈现出较突出的亮。
“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量再创新高。“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业发展速度持续加快,年均增长在15%以上,建筑经济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超额完成“十一五”确定的主要任务。建筑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4635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2323亿元,连续登上5000亿元、7000亿元、8000亿元、10000亿元、12000亿元五个台阶,特别是在2009年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00亿元的省份。建筑业增加值、从业人员、利税总额、科技投入、优质工程等指标任务都超额完成。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39.04万个项目,建筑面积达22.99亿平方米,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资
额)2500多亿元,分别比“十五”期间增加49.92%、76.71%和45.87%。2010年,全省受监工程91512项,建筑面程5.58亿平方米,也是历年建设项目和建筑面程最多的一年。二是工程质量创优及施工技术进步全国领先。“十一五”期间,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和创优治劣成效明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不断涌现,人民群众对住宅质量的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5年内共获国家“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63项,比“十五”期间增长2.86倍,国家优质工程63项,为我省历史和全国最多。省部级优质工程3000项,比“十五”期间增长2.29倍,其中省优质工程奖(江苏省扬子杯)1285项,省外扬子杯916项,工程质量获奖总数排名全国第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在全省各地不断深化,创建水平不断提高,5年共计评先省级文明工地4715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走在全国前列,覆盖率与合格率均达100%。此外,“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企业形成了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各类人才占比有较大提高。2010年全省建筑业技经人员达到90多万人,比2005年增长80%。这些成就为江苏建筑业“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业百亿元产值亡人率分别是1.74人、1.51人、0.93人、0.63人、0.75人,反映安全发展状况的主要相对指标总体呈显著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从07年以来逐年下降,去年有所回升,但总体在省考核指标范围内。特别是在全省工程建设大发展、大建设,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创历史新高,“高、深、大、难”建筑项目日益增多,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要求也越来越高背景下,坚决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控制了较大事故发生,减少了一般事故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可控范围内。四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组织制定、修编了近七十项质量安全技术管理类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建筑业资源节约和环保型工地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行为规范》、《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指南》、《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07版)》、《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资料》、《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江苏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江苏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等20多项质量安全技术管理类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修编了26本《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32/J27-2006至DGJ32/J52-2006),制定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标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江苏省建筑业资源节约和环保型工地评审暂行标准》、《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房技术规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等十几部质量安全标准规范。五是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飞速发展。“十一”期间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得到了飞速发展,目前我省已有4个城市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南京地铁工程经过10年的建设,南京先后建成了地铁一号线、地铁一号线南延线、二号线、二号线东延线,共84.75公里,投入运营63.03 公里,三号线、十号线已进入开工阶段。苏州市于2007年12月正式全面开工建设轨道交通工程,目前在建1号、2号两条线,共52.2公里。无锡市于2009年11月全面开工建设轨道交通工程,目前在建1号、 2号两条线,共56.3公里。昆山市经过2年多时间的筹备,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其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安亭站-花桥站)(全长6公里),已于去年底在江苏昆山正式奠基。至此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成和在建里程共265.68公里。
“十一五”期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突出亮点:
1、着力打造合格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十一五”期间,我省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了一支“素质好、业务精、作风硬”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一是高门槛准入。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质监、安监机构的性质、责任、基本条件、管理制度,提高了质监、安监人员的基本条件,规定了监督员必须具有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多形式培训。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定期对各监督人员负责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其结果作为监督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调离工作岗位。监督人员每两年还要参加一次岗位培训考试,同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8课时。“十一五”期间,先后分10期对2792人次质监员及303名站长、副站长和总工进行了培训。分5期对全省1469名安全监督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对于考核成绩合格的监督人员,分别颁发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分级制监督。在对质监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的基础上,我省首次对质监人员实行监督分级制。全省考核认定了主任监督员683人、监督员418人和助理监督员417人,共1604人。对监督人员的监督级别进行分类,极大地提高了质监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了质监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四是规范人员行为。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行为规范》,实施以来对全省质监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自律作用。
2、坚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一五期间,通过狠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有效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并下发。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制度。按照“三服务三促进”工作要求,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受理、审核及发证办理速度。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向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11581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238114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是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或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联络员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研究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并提出下阶段的工作重点。各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也相应召开同类型的专题会议,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十一五”期间,全省共计召开16次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联络员工作会议,这对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四是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十一五期间,对发生的315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373家施工企业进行了相关处理,并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性和长效性工作。“十一五”期间,每年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努力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素质。一是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活动。每年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开展营造了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社会氛围,提高了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也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工人作业、生活条件,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季节性管理工作。对春节后复工期、雨季汛季、高温季节、冬季和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突出时段的安全生产进行重点部署,始终形成高压态势,要求各地早部署、早落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和检查,我厅也不断扩大督查工作覆盖面。“十一五”期间,共计组织各类成规模督查多达二十余次,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102项工程进行了通报。三是扎实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了奥运会、世博会和两会期间的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稳定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在重点时段,加强监管,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和频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奥运会、世博会和两会期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4、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2006年,经过充分调研和试点,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200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2010年上半年在总结三年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强制性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全面宣贯。该规程强化了建设单位是笫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施工、监理责任,突出了一户一验和质量通病控制,破解了质量投诉难题和百姓关注热点,全面实现了分户验收新突破。目前,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累计分户验收住宅单位工程6.6万个、建筑面积3.1亿平方米,住宅工程质量投诉连续三年环比下降28.84%、10.9%和3.39%。
5、积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一是着力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率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江苏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实现了规范化建设新突破。二是着力加强监督档案建设。 “十一五”期间,狠抓了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内容、工作流程、监督记录以及档案管理工作,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07版)》、《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同时组织编写了《江苏省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07版)填写参考实例》。监督档案制定实施规范了质量安全监管行为,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积极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改革以来,全省各地为有效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一直对监督模式进行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首先是坚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这项制度2002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得到建设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十一五”期间,全省己形成省、市、县三级巡查体系,每年全省累计巡查次数近两万次,已在全省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其次是推行分类监督或差别化监督。为了合理调配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能,我省研究探索了分类监督和差别化监督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解决了工程规模不断扩大与监督资源不足的矛盾。第三是实行信息告知监督。我省在部分地区采用信息告知监督模式,即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建立由监理、施工方为主体的隐蔽工程验收无线通讯传送告知信息,随时接受质监部门监督检查的一种模式。常州、南京地铁等采取这种模式均取得了成效。第四是试行“验监分离”模式。为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信息联络、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监督三者之间相对分离,确保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提高监督工作的公正性,较传统的监督工作方式有了明显改进和完善。
6、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2006年以来,我省工程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任务十分繁重。围绕“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生产”的目标,在打造一流的监督队伍的同时,在机构建设上也花了很大力气。一是全面考核,确保质监安监机构“硬件”过关。2007年2010年先后分别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出台后各级主管部门十分重视,从办公条件、仪器设备配置、内部建设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考核管理办法, 2007、2010年两次对全省93家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和严格的考核, 2010年对全省103家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全面、系统和严格的考核,其中质监机构及人员合格率分别达98%、96%,安监机构及人员合格率分别达73%、87%。通过考核加强了监督机构的基本建设,强化了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和水平。此外,为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住房城乡建设部5号令宣贯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一流“软件”。研究开发了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监督业务软件,建立了省、市、县(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统一了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数据交换标准,建立并完善数据交换体系,实现了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全覆盖、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查询及统计自动化、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监管联动。三是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监安监系统标识。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的现场管理工作,提升质量安全监督的队伍形象,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了质监安监机构及人员的统一标识,内容包括徽章、胸牌、安全帽款式、颜色等,经过反复论证,形成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的统一标识。
7、全面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一是实行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和远程监控。“十一五”期间,为规范检测市场,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整治工作,始终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飞检,累计共20次、992家次检测机构受检,有61家被通报批评和记不良记录、7家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实施检测远程监控,提高检测监管效能, “十一五”期间全省检测系统已基本实现远程监控全覆盖和检测数据实时上传。二是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检测信用体系。下发了《关于报送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资料的通知》,完成了各检测机构信用档案资料审查和建档,开发了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系统,建立了电子信用库;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标准》,分A、B、C三类信用等级、47项考核指标,包括检测行为、检测能力、管理水平、综合实力四个方面。经过每年度信用考核评定,检测机构信誉度得到较大提升,违法违规行为逐年减少,检测市场不断得到规范;为确保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项目质量,每年根据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印发《推荐目录》,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经过不懈的努力,全省已建立了有效的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差别化管理的检测机构信用体系。三是大力提升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素质。建立完善检测人员培训教材体系,5年内共组织编写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大纲》、《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习题集》;建立了实践操作与理论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设立了21个实践操作培训考核点,凡在理论培训前必须先进行实践操作培训,并对每一个参培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建立严格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每年初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实行考培分离、授课老师、出卷人员和阅卷人员分离,严格考场纪律,采取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对号入座、一人一座、领导巡视,省站人员与办学机构联合监考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培训考核质量。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组织检测人员培训19期,参加培训34120人次。
8、全面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通过近10年的实践,南京、苏州和无锡三个城市已初步摸索出了适合本地特点的轨道交通建设路子。一是逐步加强了省级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协调和监管作用。通过观摩学习、组织交流,借鉴了兄弟省市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制定的法规和管理制度、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明确了建设标准,找到了差距,形成了轨道交通建设的新思路。通过搭建平台,建立 “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为统一协调和充分发挥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家作用,提升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二是逐步建立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法规和制度。南京市先后出台了《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京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南京地铁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南京地铁施工、监理单位优质优价考核办法》、《南京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等多项相关制度或管理办法。苏州市先后制定了质量管理17项规定,安全管理38项制度。无锡市先后出台了质量、安全及技术管理方面的规定46项,为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建设程序和质量安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逐步形成了适合本地特色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模式。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南京、苏州和无锡三个城市既注重借鉴学习,又善于结合本地实际,努力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模式。无锡市轨道办大力推行“一模两化”,建无锡特色地铁。南京地铁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建立了“四级监管体系”。苏州市坚持“现场第一”理念,实施领导现场带班和项目现场管理无会日制度。
二、深刻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十一五”期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但是,从近年来我省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来看,安全生产稳定性不好,事故总量不小,仍有许多生命在事故中丧失。特别是 2010年,在连续两年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后,又出现了反弹,虽然在省考核指标范围内,但事故总量较大,全年共发生事故64起,死亡90人,同比分别上升28%和43%。较大以上事故反弹严重,共发生6起,死亡27人。部分地区和部分时段安全形势严峻,南京、南通、泰州、无锡、盐城五个地区事故总量较大,共计42起,65人,三、四季度事故起数呈线性上升,共发生43起,死亡60人。从近年来我厅组织的各类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乡镇、开发区建设工程疏于安全监管问题比较突出。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质量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质量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4、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方面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不够完善,同时已出台的质量安全标准的科学性还不够严谨,标准之间的重复、互相之间出现矛盾时有发生,给标准规范带来执行的难度。另一方面,标准规范推广力度不大,有的标准规范出台几年内都未得到有效应用,只是为出规范而编写规范。标准规范执行不标准也是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中的较严重的问题,有的标准长时间得不到修正,有的标准在执行中已发生严重偏差,严重影响了标准规范的正确实施。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以对社会、行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切实增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强的信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明确“十二五”总体思路和任务,扎实做好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更是我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把预防质量安全事故作为主攻方向,把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住房建乡建设部“十二五”建设工作部署,围绕一个目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控制较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突出二个重点(保障性住房、市政尤其是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加强三个基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法规和制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联动),全面做好七项工作(住建部5号部令和国发23号、建质164号文贯彻实施,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程质量创优治劣,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和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监督能力建设),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是建党九十周年。为确保“十二五”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重点抓好八项工作:
(一) 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
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2010]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将通过试点开展构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平台工作,掌控现场安全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带班和在岗情况;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重大隐患整改,企业负责人到场监督整改制度,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贯彻省安委会要求及分管安全副省长批示精神,按照《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1〕109号的内容要求,全面扎实的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包括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治理。三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三)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深化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努力缩小区域创建水平差异。加强区域间特别是苏南、苏北在文明工地创建水平上的交流学习和相互借鉴。二是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杜绝少部分地区存在虚报数量,将没有达到工作量的工程纳入申报范围的情况,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三是努力提高各方主体参建积极性。通过改革创建办法,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激励机制,提高建设单位创建积极性,转变建设单位往往只重视质量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观念,强化其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龙头作用。提高监理企业参与积极性,解决少部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相对缺乏,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条文不熟悉,安全知识水平低于施工企业人员水平的问题,以文明工程创建活动提高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水平。
(四)深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社会满意精品工程
一是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认真抓好《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宣贯。围绕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工程特别是地铁工程,着力树立一批优质示范工程。加大工程质量治劣力度,重点整治伪劣建筑材料和质量通病,全面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二是加强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名录库认定工作,研究加强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管理措施,加大推进建设工程优质结构的力度,提高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三是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大检测飞行检查和远程监控力度,进一步开展检测比对试验,强化检测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对违规和不良行为的检测机构降低信用等级和清出目录,促进全省检测市场进一步规范。四是加强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出台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五是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运用市场经济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质量保证保险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机制中的作用,设立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预备金,包括工程质量保修金和监理经费,设立银行专户储存,在住宅工程中对相关主体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和信誉等级认定,将其结果于各方利益挂钩,构建奖罚分明的机制,探索有效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增强参建各方主体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责任。六是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和开展 “扬子杯”优质工程创建活动。修订出台省“扬子杯”审办法,按照挂牌创建、过程控制、复查评选、综合审定的原则组织实施,通过过程控制的核心理念,全面实现“扬子杯”质的提升,让优质工程真正起到典型示范引路作用。
(五)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工程质量地方法规和制度建设。组织制定省政府规章《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依据住建部5号令,制定出台《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修改完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工程特别是地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督,大力开展省市两级分片专项检查和抽检、抽测,确保监督覆盖率、分户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进一步加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抽查、抽测力度,重点查处分户验收中走过场、流于形式和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分户验收覆盖率和合格率100%;切实加强市政工程特别是地铁工程监督管理,建立经常性、专项性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三是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督。进一步开展检测远程监控和数据实时上传,实现全省检测单位远程监控100%;进一步开展检测飞行检查,突出桩基现场检测抽查,重点推广桩基静载试验远程监控经验;进一步强化信用管理,引导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减少对A级单位检查频次,增加对C级单位检查频次,将检测单位的信用作为资质就位、业务增项和行业评估、评比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信用实行动态管理,对被发现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检测单位,坚决降低等级和清出目录;重点加强检测机构多场所检测监管,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四是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方式。认真总结监督巡查经验,创新监督巡查新方式,改变定期、全省巡查方式,重点围绕工程质量簿弱环节和地区,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相关专项开展巡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
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质监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质量监管平台的应用。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全面实现工程质量及监督信息的查询、统计,全面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适时上传和不合格数据处理,全面实现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联动。组织对全省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验收和评比。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七)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
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质监机构和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质监机构主要解决人员配备不足、监督工作规范化有待提高、少数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监督工作经费普遍不足等问题,安监机构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监验分离模式、信息告知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不断增强抽查手段。重点围绕实体质量监督抽查,确保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质量,不断更新配备现代化的便携式检测仪器,有效增强威慑力和权威性,以适应监督抽查工作需要。五是着力提高监督效能。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权,通过实行“三个联动”(现场与市场联动、监督与检测联动、检查与处罚联动),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六是统一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标识。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八)加强绿色施工管理,推动施工技术进步
一是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通过开展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活动,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二是推动建筑企业科技进步。对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差别管理,科研项目紧紧围绕建筑业技术进步和建筑施工而展开。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修订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继续加大以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推广力度。修订《江苏省认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加速推动企业技术革新步伐。以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为平台,深入研究,探索出适合我省不同地区、不同发展类型的企业技术进步措施和途径。三是加强施工工法研究和施工新技术推广。推进全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施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全省工程建设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大力开展国家和省建筑业十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强建筑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QC小组活动,探索施工新工艺、新方法。编制《江苏省2011施工工法手册》。四是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发展工厂化建筑构配件、制品、设备生产,并为建筑市场提供各类建筑使用的系列化的通用建筑构配件和制品,向建筑工业化方向发展。精心培育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积极开展鼓励实施建筑工业化政策研究,以保障住房建设为试点,推行基地生产的装配式建筑构件,采用专业化施工,提高机械化水平,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和完善产品标准、工艺标准、企业管理标准、工法等,不断提高建筑标准化、工业化水平。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当前正值节后复工时期,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一时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同志们,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大家顺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实现新突破,为实现“建设新江苏,全面达小康”的目标,为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射大家!